[新聞]光州雙年展名稱爭議文化部再發聲:堅決以

作者: la1aco (lalaco)   2026-08-19 23:19:03
光州雙年展名稱爭議 文化部再發聲:堅決以台灣館名義參展
中時新聞李侑珊
即於9月開幕的「韓國光州雙年展」,近期發生主辦單位逕自將「台灣館
(Taiwan Pavilion)」更名為「國立台灣美術館(NTMoFA)。光州雙年展
基金會今(19)日發布聲明,國美館以機構參與者身分簽署展覽協議。
文化部回應,國美館自提案內容、雙方書信往來,都清楚標示「Taiwan Pavilion」名稱,

獲主辦單位同意,我方仍將堅持以「Taiwan Pavilion」名義參展,不容有模糊空間。
文化部說明,在經律師檢視契約條款後,律師認為,依據雙方簽訂契約書規定,「基金會將
依據主辦機構提供資料製作第16屆光州雙年展出版物」,國美館自始至終所有展覽主題、內
容等相關資料,皆清楚標示「Taiwan Pavilion」,光州雙年展基金會並無權任意更動「
Taiwan Pavilion」之名。
再者,光州雙年展基金會於6月突然改稱台灣館為「NTMoFA Pavilion」後,亦曾向國美館提
出所謂「機構館」與「國家館」的區別,國美館強烈表達始終是以國家名義「Taiwan
Pavilion」提出申請及簽約,同時請基金會可提供相關規定,亦表達願意提供補件等,基金
會自此提出「若以國家為展館名稱,須先取得大使館、文化部或等同政府機關授權」,國美
館亦回應可以由文化部再次簽訂合約,但卻未獲正面回應。
律師亦提供法律意見說明,基金會所提以國家為展館名稱的簽約條件,並未見於任何契約或
展覽規定,即使說法成立,其目的應是在「非政府之機構欲以國家名義為之」時,自然應先
取得政府授權,但是國美館是台灣「中央三級機關」,有組織法可憑,本來就代表國家,並
無須所謂「政府機關授權」。
文化部強調,不論站在法律基礎,或是兼顧國際展覽慣例及雙方維繫友好合作關係立場上,
台灣都善盡參展單位尊重主辦單位及相關規定的責任。據此,文化部在與外交部及參展藝術
家密切溝通後,再次重申,仍將堅定的以「Taiwan Pavilion」參與光州雙年展這個充滿自
由、民主印記的國際重要展會。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9004708-260405?chdtv
繼長崎不請自來事件後,又對上光州堅決以台灣館名義參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