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行政院真有夠誇張ㄟ
就先不說侵犯司法院的裁判權
我記得中華民國憲政
過去都是行政院或立法院提出法案條例
立法院審查投票立法 行政院再依法編預算
現在行政院亂解釋憲法
把法案條例說成是預算案
那一堆有關政府組織 民間建設 福利
只要行政院需要編預算的
立法院全部都不能有自己意見
只能同意或不同意行政院提出的
然後行政院提出的預算
要刪要凍就開始一堆有的沒的批評
那不就立法院變立法局
行政院要做什麼 編什麼預算都可以
這個兒童基金 還沒法源
行政院就自己編好預算
立法院什麼都不能做
不能有自己的版本
只能監督審查行政院的
預算審不了審太久不行
刪凍就是在扯後腿
這不是獨裁政府 什麼叫獨裁政府
民主進步黨的民主已經進步到大家都認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