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jobman (高學歷待業者)
2026-08-18 16:46:16大家談戀愛的時候,
都嘛假設對方是心智正常,
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所以提出那些要求,
都是認為你能做出判斷,
願意就做,
不願意就不做。
當然這些判斷,
常常不是100%願意,
更多是出於很多面向的綜合考量。
比如很多人不想工作嘛,
只想每天吃喝玩樂,
但為什麼最後還是去工作了?
就是因為出於現實考量啊。
那難道你要罵政府無能,
放任整個社會制度PUA你?
害你明明不想工作,
卻還是被逼著去工作?
所以啊,
男女交往的過程,
同意就是同意,
接受就是接受,
妳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不能感情好的時候沒事,
後來分手了,
就出來說人家欺騙、情勒、PUA......
當然妳可以出示證明,
經過專業機構鑑定,
妳確實有相當程度的智能障礙,
無法完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那我同意妳確實是受害者,
也請妳以後就不要再亂找人談戀愛,
避免自己繼續受害。
否則這些分手後哭哭,
試圖敗壞對方名聲的行為,
就是恐怖情人而已,
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今天在國外,
比如北歐,
真正女權盛行的國家,
妳哭么這種事情看看,
保證跟女人吃飯不付錢一樣,
被社會噴到無地自容。
就只有在台灣,
女權整個走上邪魔歪道的地方,
才會讓女人可以這麼自助餐,
討好處的時候耀武揚威,
要妳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的時候,
又說自己好傻好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