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欠40萬
反而會願意慢慢還完重新做人
欠4億 乾脆一毛都不還了
身為作過催收工作的
那些說他一輩子完蛋的根本87
民事訴訟根本沒差
不能把他抓去關
這種欠錢的,多的是
1 領現金工作 名下永遠查無財產
2 願意還錢、過正常生活的,就跟金融機構協商每月還多少,或是照常領薪水的,每個月最
多也只能扣1/3
假設他想正常工作,他這種只判刑6個月的,基層一堆工作也不會找不到,最差去志願役也
會收,就一輩子扣1/3薪水,不會餓死
然後那些說什麼保險公司找黑道的…
只能說幹片看太多……撇開高利貸,現在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也都是透過法律,查財
產、扣薪水而已,金融業高度監管,不當催討就等著上新聞被金管會罰死,銀行有時打電話
催錢還會被罵、投訴哩……還以為找人去斷手斷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