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pe (Vipe)
2026-08-16 11:29:03※ 引述 《hamasakiayu (ayumi)》 之銘言:
看到“特別反孝親邏輯破口特別多”這句我震驚了,我記得正方還有人把有社會經歷的行為
能力人的判斷力跟精蟲做類比,選擇性忽視?(而且連對前者的基本尊重都沒有)
: 那你早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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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到成年需要花整整十八到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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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小孩大概到四五歲就能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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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十二三歲都能寫小作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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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十七八歲本質上也跟成年人沒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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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別提很多啃老一路啃到三四十,四五十
沒得啃你補差額給我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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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這麼不想當父母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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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早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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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歲就自己跳出來單幹,看是打工還是怎樣啊
贊成啊,不過以當前環境來看,詐騙車手、竊賊、搶匪、性工作者、毒販、幫派這些應該會
有近指數級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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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跟人互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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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權利全都要
你是不是在偷臭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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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到義務突然想起來自己又不是願意來到這個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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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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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無法選擇不來到這個世界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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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可以選擇隨時登出人生ONLINE啊
我是不是可以指控你涉嫌教唆自殺啊?墮胎合法自殺不合法誒,這時候又把“法律底線”拋
諸腦後了喔?
當然我也贊成啦,你修法促成合意安樂死啊,費用用我的器官販賣折抵有剩的全數由尊親屬
繼承,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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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就是其實過的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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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能打炮又能出國玩
沒炮打你要轉過去?
出不了國你貼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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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捨不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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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爽的時候都是自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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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養父母突然就變成不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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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父母欠你的啊?
你上面那段把父女換成子女也完全成立(甚至我認為正當性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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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養到成年,教育提供到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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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也為自己當年那砲付出數百萬的代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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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還想怎樣?
那就不要拿親情道德做經濟勒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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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不講神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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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就講法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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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法規就有棄養罪,子女就有扶養義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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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稅制還可以因為扶養父母可以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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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麼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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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修法啊
ㄎ 呼應安樂死修法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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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移民啊
移民費用你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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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誰逼你了?
有人逼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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