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台中清潔隊員侵占「4元」鍋具自首 檢貪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6-08-13 13:21:03
我是覺得以後價值一千元內的,
要有簡易機制可以處理,
譬如就直接裁罰多少錢,
不該拿的就不要拿,
但為了這些去搞個重罪沒意義。
不要說拿這些鍋碗瓢盆回收物還要被罰很瞎,
就單說你為了去審這種狗屁犯罪浪費的司法資源,
檢察官很閒嗎?法官很閒嗎?
浪費時間登錄系統,還要印一堆紙本判決。
公務機關就是永遠在跑這種垃圾案件,
但說真的檢察官跟法官反而可能很開心,
因為這種案子也是算案子,
處理起來輕鬆愉快又不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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