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提案廢國旅卡改發「不休假加班費」

作者: wu73 (煞氣der法師)   2026-08-13 07:48:25
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陳正敬
3.完整新聞標題:公務員提案廢國旅卡改發「不休假加班費」 行政院打槍
4.完整新聞內文:國旅卡。(圖/TVBS資料畫面)https://i.meee.com.tw/7nkIqav.jpg
有公務員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建請廢除國民旅遊卡,並且恢復無法休假時「不休
假加班費」的現金發放。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綜合銓敘部、觀光署和主計總處等機關意
見,涉及公務人員休假制度設計,現階段暫不參採,後續每3年檢討1次,持續搜集意見。
人總:休假與加班費概念不同
人總指出,現行公務人員平均休假達11.32日,其中僅有特任官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
之平均請休假天數未達10日,顯示現行「應休假10日」規定符合實務運作狀況。而休假制
度在於維護健康權,讓同仁適度暫離繁重公務,調劑身心。如果改採發放為休假加班費,
反而讓同仁忽略休息需要。所以維持「應休假日數」機制,則有助於促使同仁妥為安排休
假、降低過勞風險,維護同仁之身心健康。
人總表示,公務人員休假旨在維護身心健康,加班費則為勞務對價,兩者目的不同。現行
搭配應休假10日核給最高1萬6,000元國民旅遊卡補助,以及超過應休假之國內休假每日
600元補助,本質屬落實休假權益外額外提供之福利,兼具促進休假與給予適度補助之效
益,若全面廢除將實質影響同仁權益。現行機制除保障基本休假補助外,若因公務需要未
能休假,應休假10日以外之日數亦可申請未休假加班費,兼顧「基本健康保障」與「額外
勞務補償」。
人總提到,為貫徹健康友善職場理念,115年起針對未達3日休假資格之初任同仁,特別給
予3日休假及4,800元補助,進一步強化對新進同仁之照顧。此項變革扣合85年訂定規範時
「調劑公務人員身心」之初衷,印證國民旅遊卡制度並非單純之觀光政策工具,而是具備
實質關懷與照顧意義之福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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