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最後補兩拳根本不能叫正當防衛吧

作者: nojobman (高學歷待業者)   2026-08-12 06:51:36
其實有兩種認定方式啦。
一種是照你說的,
如果對方明顯失去攻擊能力,
你已經沒有安全危害,
但還繼續攻擊,
就會成立防衛過當。
但另一種呢,
是當你拿出高致死性的武器,
比如刀或槍這一類的,
你的生命安全就已經不再被法律保障,
就算你已經暈倒在地,
對方還是可以把你打死。
因為誰知道,
放過你一馬後,
你會不會醒過來,
又從車上掏出第二把刀或槍。
多數國家是採取第一種啦,
但我覺得採取第二種,
也沒啥問題。
因為可以有嚇阻效應,
讓你衝突亮刀槍前,
多出一點點顧忌。
※ 引述《chadmu (噓之收集者查德姆)》之銘言
: 李男持折疊刀割傷葉男
: 葉男當下一拳把他打死我就覺得沒事
: 李男後腦著地且確認昏迷了,葉男後來還去補個兩拳
: ...就只是衝著怒氣在報仇嘛
: 對啦拿刀傷人很可惡,但有權處理他的是司法
: 葉男沒刀的那刻就已經失去正當防衛的理由
: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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