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個廣告就復活了,是要告什麼?
目前三個片段,前兩個是不同視角老害在挑釁、攻擊,最後一段是倒地補刀
綜合來看是老害拿折疊刀一直從車窗位置往裡捅,以高度、位置來看,一個瞬間也許黑衣男
直接被割到頸動脈也都有可能,這真的是攸關生死
另外關鍵的影片是較長從對街視角拍的
可以看到整個鬥毆時間非常短,只有15秒不到,意味著廣傳的捕刀影片幾乎就是完整的鬥毆
影片,而老害在倒地影片中也能清楚拍到握著刀
至於為什麼時間這麼短卻已經將老害打倒在地?
因為黑衣男衝過去俯身擒抱時,直接將老害撞倒並直接後腦勺重擊地板
所以實際上黑衣男只進行兩次攻擊
一次撞到老害,一次對著他尻一拳
以整個反擊時間不到15秒來看,我認為不算防衛過當,但法官怎麼判我就不知道了
畢竟割喉案那樣真的對司法沒啥期待了
有沒有看廣告就可以復活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