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套內射、去房間摸!董座搞上小三 行車

作者: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6-08-02 10:49:55
無套內射、去房間摸!董座搞上小三 行車紀錄器成鐵證
中時新聞網 尹維源
已婚董座與女性友人交往過從甚密,不僅在車內談論親密話題,「下禮拜再抱抱」、「跟
你在一起每天都在過情人節」,甚至出現性暗示的話語「無套內射」,全程遭行車紀錄器
錄下。元配發現後憤而提告,主張丈夫與女子早已發展婚外情,更頻繁出遊、發生性關係
,還協助對方創業、贈送精品及房產,求償150萬元。
根據判決,小晴主張,她與阿明於2012年結婚,在2023年底發現丈夫自2023年開始與女子
小芸(均化名)密切往來,不但經常出入住處及汽車旅館,還一起出遊,甚至贈送高價精
品、房屋,並出資協助成立公司,讓她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因此依侵權行為規定提起訴訟
,向2人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明則辯稱,夫妻感情早在2019年就已出現裂痕,妻子曾主動提議離婚,雙方也談妥互不
干涉彼此私生活,他與小芸僅是商業夥伴,否認發生性關係,也否認贈送精品、房屋或出
資設立公司。
小芸則主張,阿明認識她時就表示婚姻已瀕臨破裂、正在談離婚,她並非婚姻破裂原因。
此外,她認為元配提出的行車紀錄器錄音,是非法取得的私人談話內容,侵害隱私權,不
應作為證據使用。
法院認為,婚姻受法律保障,夫妻間依法負有互守忠誠、維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與
幸福的義務,即使現行刑法已廢除通姦罪,也不代表配偶權不存在。民法仍保障基於婚姻
關係所衍生的身分法益,只要一方與第三人的互動已逾越一般社交界線,足以破壞夫妻互
信,即可能構成侵權。
至於錄音證據,法院指出,本案錄音來自夫妻共同使用車輛內的行車紀錄器,並非以暴力
、脅迫等非法方式取得,且案件涉及婚姻忠誠義務,若完全排除此類證據,將使受害配偶
幾乎無法舉證,因此權衡隱私權與訴訟權後,認定錄音符合比例原則,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勘驗錄音內容發現,兩人不僅談論「無套內射」、「抱抱」、「睡覺」、「去房間摸
就好」等私密內容,小芸還表示「跟你在一起每天都在過情人節」、「下禮拜陪我一天」
,阿明則欣然答應。
法院認為,若非交往中的男女或極為親密的關係,難以出現如此露骨且涉及性隱私的對話
,因此足以認定雙方當時已發展出如男女朋友般的親密關係,已明顯逾越一般異性交往分
際。
不過,法官也指出,雖然錄音內容可證明兩人關係親密,但不足以直接證明雙方已發生性
行為;至於元配主張丈夫曾贈送精品、房屋、出資協助成立公司,也因證據不足而未獲採
信。法院綜合考量婚姻受侵害程度、精神痛苦及經濟能力後,認定以30萬元精神慰撫金較
為適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0964-26040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