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毒馬鈴薯事件就可以看出
我們政府根本不把人民生命當一回事
不管是龍葵鹼還是苯駢比
只要短時間吃不死人就好
長時間致癌也會說沒有證據顯示就是單一毒素引發的
或者直接講你就是本身有病
跟這些毒物無關
套一句高層說的
什麼都下架台灣就真的沒東西可以吃
所以
你各位人民就好自為之
這些毒物都只是小問題
政府只會跟你說
不要吃就好,也沒有逼你吃
只要不吃就不會有問題囉
※ 引述《asppsa (橘子綠了)》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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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 林朝億
: 3.完整新聞標題:
: 美馬鈴薯發芽爭議 卓榮泰:不希望我們農產品到國外1個小問題也全被退回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灣改變美國馬鈴薯進口檢疫處理辦法,從發芽整批退回,變成可以進入加工廠,但若腐
爛
: 等需棄置處置。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1)日備詢時表示,若有發芽、腐爛,「我們是整顆丟
棄
: ,不是再把它挖掉」。衛福部長石崇良則說,只要驗出龍葵鹼超標,「我們是整批都退」
。
: 不過,卓榮泰又說,他們是仿照日本的標準,「我希望我們農產品到國外也不會被這樣對
待
: ,一個小小問題,全部退回」。
: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正式付委審查,卓榮泰今日應邀報告「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
製
: 經過並備詢。
: 對於美國馬鈴薯進口,農業部防檢署於今年2月6日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
疫
: 條件」,將加工用與鮮食用馬鈴薯的進口條件分開處理。過去台灣的檢疫標準較為嚴格,
只
: 要在進口邊境發現馬鈴薯發芽(芽體長度超過 0.5 公分/5 毫米),通常會採取「整批退
運
: 」。根據最新的協商,美方要求放寬,改為針對「加工用」馬鈴薯。若在運輸過程中產生
少
: 量發芽,不再直接退運整只貨櫃,而是允許進入指定的加工廠,由工廠進行篩選程序。
: 而發芽的馬鈴薯是否整顆挑出拋棄,或是只切出發芽部位?衛福部長石崇良先前備詢時沒
有
: 明確回應。但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事後強調,只要在整批馬鈴薯中發現一顆有問題,
即
: 應挑出整顆拋棄,而不是將芽眼或腐爛部位切掉後再加工或流通。
: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今日時認為,應該回到過去比較嚴謹的食安標準。她也問,其他國
家
: 輸入的馬鈴薯是否也比較這個新標準?
: 卓榮泰則說,跟美國的協商如果有任何的變更要雙方指定代表協商。四項原則:毒性檢疫
標
: 準不變,且加嚴。美方出口時候有發芽、沾有土壤絕對不會出來,過程中進到我方,若有
發
: 芽、腐爛,「我們是整顆丟棄,不是再把它挖掉」,其他會逐一檢驗。
: 不過,當農業部長陳駿季備詢時提到「我們的檢疫條件是沒有變更的」,王鴻薇馬上回酸
,
: 「檢疫條件本來就變更啦,唉呦部長,拜託,而且我們還只針對美國」。只看陳駿季臉帶
尷
: 尬沒有回答。
: 石崇良則說,「我們現在食品衛生的標準完全沒有變,只要驗出有龍葵鹼,超過我們標準
,
: 我們是整批都退。所以,我們在食安的標準是沒有調整的。」
: 至於美國以外進口的的馬鈴薯標準,陳駿季說,所以的檢疫的條件都是雙方討論的。
: 卓榮泰則說,他們是仿照日本的標準,「我希望我們農產品到國外也不會被這樣對待,一
個
: 小小問題,全部退回,這雙方要互惠。」
: 王鴻薇則反酸說,「我們現在是有對美國輸出馬鈴薯嗎?」
: 根據今年2月新公告的「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輸入檢疫如發現有腐爛、
發
: 霉或發芽等情形,應於加工廠採取額外之安全防護及加工措施下,方准予輸入。
: 加工用馬鈴薯須以安全防護措施直接運往加工廠。
: 運抵加工廠後,該批加工用馬鈴薯須經選別程序,如發現附帶之芽體長度超過五毫米,或
腐
: 爛、發霉程度超過標準者,該等馬鈴薯應予區隔且不得進行加工,並予棄置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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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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