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HAHABABY道歉!網見「未完整保留設計

作者: unixxxx (皓皓)   2026-07-29 19:21:51
覺得這件事有點小題大作
買賣本來就是雙方合意,一個願買、一個願賣,市場自然會決定要不要買單
姑且不論到底算不算抄襲,很多人買某個商品,本來就是喜歡 A 的某些元素,但又希望改掉
另外一些自己不喜歡的地方,市場有不同選擇不是很正常嗎?
如果照這種標準,那一堆手遊怎麼辦?RO 都不知道出了幾款,各家玩法、美術、系統都很接
近,難道全部都算抄襲?很多產業本來就是在既有概念上做改良和差異化
就給市場決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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