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民主國家
惡搞政治人物的聲音影像本來就是基本款
這是常識中的常識
因為
這是受到民主國家
憲法第十一條
大法官釋字509號意旨所保護的
政治性言論
任何政治人物之聲音、影像,基於
評論政治以達成監督政府之民主目的,
理應在適法範圍內,不搞色情、無商業詐欺,並帶標注“內含AI與合成內容”文字的情形下
,無條件開放供人使用
這原則對於任何顏色黨派,任何公眾政治人物,
皆應無任何差別適用之。
號稱民主國家
能夠惡搞政治人物的聲音影像本來就是基本款!
這是常識中的常識!
你相信嗎?你相信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嗎?
你真的相信嗎?
※ 引述《wiwi0526 (wiwi)》之銘言
: 基本上台灣沒有制定法條,
: 因為模仿政治人物的聲音跟影像
: 去宣傳理念的相關懲處規定
: 不然高市罷韓,
: 青鳥遊行做了一堆反韓圖文
: 韓國瑜造型玩偶來惡搞早就被起訴了
: 現在綠營就是搞當年,警總的那一套
: 只要敢公開批評朝廷。
: 警察不時就到家裡面查水表,
: 要不然就常常打電話找人,
: 或者是檢察官就調你去問個幾句話。
: 就算最後沒有罪,也產生寒蟬效應,
: 讓你以後不敢開口批評朝廷。
: 只能說台灣現在越來越走向獨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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