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合成總統聲音 擬報北檢偵辦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6-07-27 11:20:12
問了一下Google
刑事責任偽造文書罪:依《刑法》第220條規定,具有表達及證明功能的錄音、電磁紀錄視
同文書。若用 AI 偽造特定人聲音使人誤認為本人發言並造成損害,可能觸犯《刑法》第21
0條偽造私文書,散布或使用則觸犯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
詐欺罪:用假聲音模仿親友、老闆或名人進行詐財、誘騙投資或匯款,涉及《刑法》詐欺罪
,若組織化犯罪或造成重大損害會加重處罰。
妨害名譽罪:若偽造聲音散布不實謠言損害他人名譽,可能構成《刑法》誹謗罪。
選罷法規範:在選舉或罷免期間,以深度偽造(Deepfake)聲音或電磁紀錄散布假訊息來操
弄選舉,可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重處罰,最重可判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聲音有觸法的要件是要偽裝成聲音本人說話
但是這影片第一句是我是苯駢芘
主詞不是賴清德
這影片就已經不是代表賴清德言論了
所以目前沒有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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