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兄妹亂倫!變態哥哥侵犯幼妹11次 她下體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26-07-25 14:50:55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蕭宥彤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兄妹亂倫!變態哥哥侵犯幼妹11次 她下體發炎就醫掀家醜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6-07-25/1024/20260725001705.jpg
: 一名男子亂倫未成年妹妹;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 一名男子阿銘(化名)無視兄妹身分與倫理規範,竟在不到1年時間內與未成年的妹妹發
: 生11次性行為。全案直到妹妹因腹痛就醫被診斷出泌尿道發炎,經校方關懷才曝光這起兄
: 妹亂倫案。法院日前審結,依法判處阿銘有期徒刑4年。
: 判決指出,阿銘與小美(化名)為同住的親兄妹,具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的家庭成員關
: 係。沒想到,阿銘明知妹妹未滿14歲,還無視倫理綱常,自112年4月起至113年2月止,以
: 大約每月1次的頻率,分別在3處住居所的房間內,與小美合意發生性交行為共11次。
: 某天,小美因腹痛前往醫院,醫師診斷出她泌尿道發炎,經學校關懷瞭解,這起亂倫案件
: 才曝光,並由婦幼警察隊介入調查。
: 法院審理後指出,阿銘身為兄長,未能充分尊重、照顧妹妹,反而為滿足私欲對妹妹造成
: 嚴重傷害。考量其坦承犯行、曾向小美道歉,且小美於偵查中表示不提告,然雙方未達成
: 和解或賠償,最終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月,合併應執行有
: 期徒刑4年。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5001702-260402?chdtv
這篇新聞內容我真的不知道想表達什麼
我看了整篇下來
如果 妹妹年滿15歲
是不是就可以跳過倫理綱常
又或是妹妹年滿18 雙方合意就可以?
這篇新聞讓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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