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6-07-23 15:22:03安安,本肥宅有個表弟在地方政府當公務員
他們就是有所謂的不休假加班費
例如表弟一年有18天特休
如果他全部休完,就可以領18*600=10800元
如果他全部沒休,就可以領18*2200=39600元
但是因為機關沒那麼多稅收可以編預算,就一律編600的
然後人事單位就要求大家要把特休全部都休完
如果有人沒休完,他的主管就要寫報告
所以主管到了年底就會監督轄下同仁把剩下的假通通請完
但問題是他們業務很多,根本做不完
所以主管也不想讓他們一天到晚都在放假
最後就變成請假那天還是要來上班,只是不用打卡...
例如表弟去年18天特休,只有2天是真的休,另外16天是在營休
他有去跟人事的承辦人反應,但對方說那是你們單位的問題,請內部溝通
可是他們科每個人都乖乖接受在營休,也沒人敢跟科長說什麼
像這樣不是職場霸凌嗎 @@? 這是哪個單位負責管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