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起十多年前的網聚
當年在玩金庸群俠傳時
常跟公會幾個戰友很聊得來
還互加即時通,約定上線時間
一同打活動,玩攻城戰
後來有三個北部公會成員,
要下高雄玩
身為高雄人,當然負起當導遊責任
結果到高雄車站接人
我整個綠掉,三個都是未成年
還好同行另一個南部成員是女的
我才敢把他們接上車,四處去逛逛
吃完晚餐後, 送他們到車站坐車
還不回家,說要多住一晚,
我還幫他們找旅館,還櫃檯辦入住
然後就回家,沒想到過幾天後
警察局請我過去問話
才知道三個小妹妹中,有一個有偷錢習慣,
留紙條離家出走超過四 五天沒回家,
四處跟網友見面玩樂
父母有報案協尋,後來在台中被尋獲
因為我幫他們辦入住
有留資料被叫去做筆錄,
警察說還好,看監視器
我沒跟她們進到房間去
才沒什麼事,
有個男網友把她帶回家過夜
她父母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