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具俊曄傳未拋棄大S遺產 力爭子女繼承權益

作者: haharuna (哈嚕吶)   2026-07-13 19:03:58
剛好阿肥家裡才剛結束一段類似的劇情
提供一些給各位參考下
首先 婚前財產跟婚後財產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但只要人一死亡
通通都變成遺產了
不管第一順位/第二/第三,配偶都在這些順位內能分一杯羹的
總之 配偶就是權利最大的人
包含亡者的遺體(因為會變成配偶的財產)
所以具先生爭財產站得住腳
只是不太好看而已
所以囉
你各位如果夫妻不合分局10幾年老死不相往來
建議趕緊離婚吧 嘻嘻
或是結婚前好好思考你的另一半是不是值得你陪伴終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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