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26-07-07 22:10:17有一說一拉 提前知情 延後通報該罰 南橋有能力檢查 有義務檢查 設下這樣規範無誤
但同樣有能力檢查的 卻不檢查 或者檢查不出來呢 這樣不該罰嗎
泰山多大家 不要跟我說他們沒能力檢查 南橋罰 檢查不出的卻不罰
責任分配是否不當 南橋如果要罰 泰山等一些大廠不罰說不過去
縱然他們沒檢查出來 課予大廠檢查義務就是為了食安來的
課予通報義務 卻不課予檢查義務 那誰要檢查 誰檢誰倒楣
公司用最低檢查規格 最爛的技術人員下去檢查不就好了 檢查不到就一個過失而已
甚至兩手一攤 我盡力了 笑死 這樣對高標準的廠商公平嗎
台灣法規真是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