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8歲愛女遭輾壓身亡...母求償1200萬「一

作者: Salcea (5457)   2026-07-07 19:37:42
18歲愛女遭輾壓身亡...母求償1200萬「一毛拿不到」 哭訴法官冷血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18歲蔡姓女護校學生去年6月騎機車在忠孝新生捷運站旁的待轉區,被七旬賴姓男子駕駛
的吊車輾斃,但賴已因病身亡、家屬也拋棄繼承,蔡母向吊車公司提民事訴訟請求1200萬
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蔡母敗訴,吊車公司免賠,可上訴。
蔡母主張,她悉心照料女兒,更將女兒視為人生最大支柱與精神寄託,母女之間感情緊密
,互為依靠,遠超常人親情所能形容,但如今卻因賴的不法行為,造成女兒無辜身亡,使
她頓失親情依靠,此不僅為「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無盡哀痛,更如斷根掘心、痛徹五內。
蔡母認為,她自事故發生以來,飽受喪女之痛煎熬,心力交瘁、情緒崩潰,每日在思念與
自責之中輾轉難眠,每當翻閱昔日合照照片,見女兒笑容燦爛、和樂融融的景象,更讓她
痛哭失聲、淚如雨下,彷彿往昔幸福全數崩毀、天倫永遠斷絕,精神創傷之深,不是語言
所能盡述。
蔡母指出,她的悲痛不是物質或時間所能撫平,也不是一紙賠償可以衡量,至今女兒離世
逾百日,她仍深陷無盡悲慟,但吊車公司案發以來神隱,未曾向她表達絲毫歉意,也沒有
出席女兒告別式,請求喪葬費用、女兒重型機車毀損費用及慰撫金等,共計1200萬元。
吊車公司則抗辯,吊車是賴所有,公司只是讓賴「靠行」,對吊車沒有任何管理、使用權
限,公司和賴之間也沒有僱傭關係,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吊車公司坦認讓賴靠行,自然是賴的雇用人,且未能舉證平時對賴有監督及叮
囑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駕車的身體狀況等,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另審酌後認為喪葬費應為
89萬餘元、機車損害為8萬元,另蔡母沒有提出不能維持生活,或將來不能維持生活的證
據,因此不能請求扶養費。
判決指出,至於精神慰撫金部分,蔡母在法庭上表示「我沒有辦法接受,我女兒養這麽大
是白養了嗎」、「人命不值錢」、「我女兒去世造成我未來都沒有了」、「我三天兩頭就
哭醒」等語,法院認為以200萬元為適當。
法院指出,蔡母得請求金額為297萬餘元,不過雙方都不爭執蔡母已經領強制險700萬元,
扣除後蔡母已經沒有餘額可以請領,判決蔡母敗訴,吊車公司免賠。
蔡母事後發聲明表示,強制險最高金額為200萬元,根本不可能有700萬的理賠,再者已經
調閱法庭錄音,並逐字確認筆錄,完全沒有判決所述「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
萬元」的內容,這也是她提出上訴的重要理由之一,更是第一審法官明顯判錯的地方。
蔡母本月4日開記者會指控法官冷血,當她崩潰地問「難道我女兒白白犧牲了嗎」,法官
卻回「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還說「你講你的,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
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等語。蔡母也向法院聲請調閱法庭錄音光碟,法官也裁准
提供言詞辯論當庭的錄音光碟。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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