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6-07-05 09:50:50※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 2026-07-05 06:58
: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 徐姓超商女店員被控凌晨「偷喝」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店家提告,徐女解釋先前即預購
: 32杯,因精神不濟而漏結帳,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徐女上訴,台
: 灣高等法院批評雇主享有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卻因店員失誤興訟,徐女在監視器前飲用
: ,業務侵占罪不處罰過失犯,改判無罪確定。
台灣司法程序真的很耗稅金跟人力
這個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
到底消耗多少人力、物力、紙張、加班費、電費
排擠其他案件審理時間......
警察、法警、書記官、辦事員、法官等
可以公布是哪間超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