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AI客服的回應(食藥小幫手
針對下架原則,食藥署署長姜至剛說明,經過評估後以第一層產品為主。他舉例表示,以
冰淇淋來說,其脂肪含量約10%,若以苯駢芘8.1來計算,持10分之1的原料就是0.8,終產
品就是0.8ppb(微克/每公斤),在食用的安全衛生標準之下是合格的。換言之,使用這
些油再製成的加工商品屬於第二層,不會被強制要求下架。
07:45 PM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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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相關規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製造的產品,無論終產品檢
驗結果如何,均屬不法產品,應予以沒入銷毀。
具體而言:
原料不合格即不得使用:若原料油品不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如苯駢
芘超標),該原料即不得供為食品產品或其原料使用。
不得以稀釋規避:使用不合格原料製造的產品,不能因為經過稀釋後終產品檢驗合格,就
認為可以食用或免於下架。油品的品質管理不能只依賴檢驗結果,對於原料端的管控才是
關鍵。
源頭管理原則:食用油脂應自源頭管理,凡使用不符合食安法之原料(如飼料用油、皮革
油、回收油等)製造之油脂,無論該產品後續檢驗結果是否合格,均不得續供為販售或加
工製造。
因此,您所述的「使用苯駢芘超標原料油品,經稀釋後終產品合格即可不下架」的做法,
與現行法規規定不符。
恩 看來又有一個AI客服要被下架了 我怎麼說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