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五姬」陳匡怡贏了!學長求撤照遭拒

作者: losel   2026-07-02 16:10:43
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記者署名:張欽
完整新聞標題:「台大五姬」陳匡怡贏了!學長求撤照遭拒 還被罵變態提告敗訴
完整新聞內文:
2026/07/02 13:36 記者 張欽 綜合報導
昔為「台大五姬」的女星陳匡怡去年8月在臉書「陳匡怡臉書粉專」PO自拍照,畫面左下
角有一名男子,這名男子就是陳女的黃姓學長,黃男為避嫌,要求陳女撤照未果,竟在臉
書貼文指,「她有可能暗戀我吧」,陳女立刻反擊,批黃「沒品的變態」、「社會毒瘤」
、「噁心死了」、「去查一查了解一下他們私生活有多荒淫」等,遭黃男提告求償300萬
元,台北地院認為,陳女是針對黃男言論澄清,且2人都是公眾人物,內容雖直接、刁鑽
致黃男不快,也難認有侵害黃男名譽權,日前判黃敗訴,可上訴。
全案緣於陳匡怡於去年8月23日在臉書粉專PO個人自拍照,附註「鬆鬆軟軟愛撒嬌」等傅
彪,左下角卻有出現黃男的半臉。黃男得知後要求撤照及或修改,陳女回問「你有老婆?
你老婆生氣喔」,黃男僅說「你的那張圖背後有我,朋友誤會你指的是我」,但未對陳女
詢問是否有老婆一事回應,陳女也沒更換照片。
黃男不滿陳匡怡不撤照,去年在9月18日於自己臉書發表「真的是奇葩,兩年前吃一次飯
也會有事…,可能是需要媒體的關注吧,…還台大的學妹,無言…我在此聲明,我是無辜
的廣告背板」,10月15日再說,「不要再問我,為何她還不把照片放下?我怎麼知道,我
只能合理的懷疑,那就是她有可能暗戀我吧,偷拍完,兩年後把我照片放上去,可能那是
她表白的唯一方式…這麼奇怪的人」,媒體因此對陳女作出相關報導。
陳匡怡得知後反擊,在臉書發表多篇文章回擊,指黃男其實「未婚」,並未引起任何朋友
的家庭爭端,還指黃「沒品的變態」、「噁心死了」、「請去查一查了解一下他們的私生
活有多荒淫…他們的生活是多麼的->粗魯扭曲變態」、「社會毒瘤」、「頭腦哪考的上台
灣大學…他唸的那是付錢就能進去的」,黃得知後怒告陳女並求償300萬元,並要求刪除
相關貼文,連續在粉專置頂張貼判決結果30天。
北院審理時,陳匡怡自認部分言論是基於事實,並針對週刊報導內容、黃男對她的侮辱及
言論進行「意見表達」,可受公評,是黃男先對她挑唆、侮辱,才澄清回應,主觀沒有無
故意侵害黃男名譽權、人格權。
法官認為,陳匡怡PO出的照片,左下角雖有黃男,但範圍極小僅半臉、無明顯可辨識的特
徵入鏡,也沒針對黃男臉部及特徵進行特寫,沒有明顯辨識性,確實沒有不法惡意,陳女
是知名演藝人員為公眾人物,黃男為華揚國際展覽公司負責人,曾榮獲威士忌產業最高榮
譽「雙耳小酒杯執持者」,在酒商界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曾受媒體專訪,並曾主辦威士忌
酒展,也屬公眾人物。
判決指出,黃男曾與陳匡怡溝通要求撤下自拍照,陳女曾文黃男是否因有配偶感到困擾,
但黃男並未正面回答,僅聲稱「你的那張圖背後有我,朋友誤會你指的是我」,陳女始終
沒撤照,黃男於是在臉書指出「真的是奇葩,兩年前吃一次飯也會有事…,可能是需要媒
體的關注吧,…還台大的學妹,無言…我在此聲明,我是無辜的廣告背板」《鏡周刊》隨
後陸續報導相關內容,並援引援引黃男臉書貼文。
 
法官認定,陳匡怡在臉書發表的言論是針對報導及黃男臉書貼文進行澄清及意見表達,對
黃男是否已婚也盡查證義務,雙方又是公眾人物,應受一般人更嚴格檢視,縱使陳女因以
直接、刁鑽言論致黃男不快,也難認有侵害其名譽權的不法性,又查,黃男未證明其名譽
權因陳女言論而受侵害,無權要求賠償,因此判黃男敗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nextapple.com/local/20260702/87AB49C72D114FF92F0BED0E01892E83
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