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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標題說判的重
結果內文說檢察官起訴
起訴跟判決
你分不出來???
再者無論什麼詐騙集團
還是這起案件,都是刑法339條
同一法源依據
這起案件還是未遂行為。
就像說
殺人未遂判的比故意殺人還重
強盜未遂判的比強盜罪還重
邏輯壞死了嗎?
你該不會還會幫貪污犯喊清清白白吧
假如會,那一切都合理了。
※ 引述《YU0121 (愛玉冰™)》之銘言:
: 剛看新聞
: 南部有個民眾想要詐領統一發票頭獎
: 結果被檢察官說要從重量刑 刑期要兩年以上
: 哇靠
: 這個刑度好像比詐騙刑期還嚴重耶
: 重點是這位民眾也沒拿到錢就被抓了
: 檢察官說明是因為他想詐領國家的財產 所以很嚴重
: 原來民眾騙民眾就不算很嚴重
: 有沒有八卦?
: 這是不是也證實
: 這世代惹誰都可以 就是不要惹到政府
: 否則輕罪也可以判你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