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邱中岳
3.完整新聞標題:後座乘客亂丟菸蒂!女騎士撿起丟回 副駕男腳趾燙傷提告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警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在19日晚上受理報案,1名男子搭乘友人的汽車,停等紅燈時
,後座同行女友人亂丟菸蒂,被女機車騎士撿起後丟回副駕駛座,導致副駕駛座上的男子
左腳趾燙傷,男子事後又發現機車騎士還在網路社群貼文,氣得提告傷害、妨害名譽。
警方調查,32歲的連姓男子在19日下午6時許,搭乘朋友的車行經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3段
,但是後座同行的女性友人,卻在停等紅綠燈時,直接將菸蒂往車外丟,此舉引起21歲吳
姓女騎士不滿,直接將菸蒂撿拾起來丟回該車的副駕駛座。
吳姓女騎士將菸蒂丟回副駕駛座,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連姓男子左腳趾燙傷,且後來又發
現機車騎士在Threads貼文,所以在晚上10時許,前往北市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提出傷害
、妨害名譽告訴,警方也依規定受理。
據悉,警方已經通知21歲的吳姓女騎士到案說明,以釐清案發經過。
但是,後座同行女友人因亂丟菸蒂,根據立法院最新三讀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
文修正案,民眾隨地亂丟菸蒂的罰鍰上限已從現行的6千元大幅調高至10萬元,且駕駛跟
乘客都有連帶責任。
除了連帶開罰之外,汽機車乘客若亂丟菸蒂,若無法查明行為人,將直接處罰車輛所有人
,警方也將會依照規定蒐證後座女乘客亂丟菸蒂照片,並且將將畫面交給環保局,函請環
保局進行相關裁罰處分。
但該車駕駛事後也於Threads貼文回應表示,丟出煙蒂者為後座乘客,非副駕駛座,副駕
駛雖有抽菸,但煙仍在手上,且不知情自己已被拍攝,亦不知煙蒂是由後座丟出,強調副
駕駛腳部燙傷,已就醫驗傷,診斷為二級燙傷,並已正式提告妨害名譽、傷害罪,結果又
遭網友炎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20/31866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