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5k (im5k)》之銘言:
: 體罰 跟 暴力 ,
: 真的是一條很難被分清楚的界線。
: 小到家庭裡,父母的管教權跟家庭暴力。
: 學校裡,教師的管教權跟學校體罰。
: 甚至國家法律的矯正權跟肉體鞭刑。
: 基本上這議題在社會上爭論不休,
: 過去一段時間,
: 暴力零容忍被倡導為社會文明的象徵。
: 我們應該要好好溝通而不是用打罵教育。
: 但現實的社會我們卻看到反而原本應該被管教的一方越來越囂張跋扈。
: 子女開始頂撞甚至毆打父母,
: 學生開始欺負老師,
: 甚至我們法律也開始被這些壞人所挑戰,
: 所以才有所謂的死刑存廢問題。
: 這陣子的鐵拳教育才會這麼紅。
: 我個人贊成體罰,
: 但體罰的要件是不能造成不可回溯的傷害,
: 例如:
: 學生不寫作業就是會被老師罰站、罰跑操場。
: 但罰站可以站一節課,
: 了不起就是腿痠,
: 但不能站一整天造成肌肉受傷。
: 跑步可以跑一圈、二圈,
: 但不能操到體力不支甚至熱衰竭。
: 我知道肯定會有人來放大心理傷害這件事情,
: 但總不能擔心這些事情然後就都不管。
: 現在就變成管教方好像什麼都不能做
: 所以家長開始無奈,
: 老師直接放推,
: 法律拿壞人沒辦法,
: 大家開始檢討所謂的司法改革,
: 認為對壞人實在是判太輕了。
: 很多事情,過猶不及都不行
: 是兩個制度間平衡的結果,
: 所以想問問大家,
: 你贊成體罰嗎?
: 怎麼樣的體罰是你可以接受的呢?
現在的問題在於
體罰被定義的範圍實在太廣泛了
被打,算
被罵,算
非肯定型的言語批評,算
公開批評,算
體能訓練,算
站、蹲、舉手、半蹲,算
所以老師基本上動輒得咎
第二個問題在於
過去體罰都是當事老師直接執行
譬如
有學生與老師發生言語衝突
我小學五年級就直接被美術老師賞耳光過
原因是因為,他連坐全班學生做基本教練時
我姿勢沒擺好,他看不爽,一個飛踢過來
我轉頭就被捕了一個耳光
舉這個例子
不是要說我多可憐
而是要講
那個老師很明確的是情緒失控的狀態
既然是情緒失控
且具有個人情緒存在
這處罰,就可高度可能不是處罰
而是私人情緒的展現
第三個問題在於
去除掉體罰後
本身並沒有任何的足夠替代嚇阻的懲罰存在
永遠只能好好說的輔導輔導輔導輔導
現在學生與家長又有好用的校事會議可以惡搞老師
所以很多老師已經都採取防禦式教學
也就是多餘的話不講不提
只給溫柔的提醒
你不聽,那愛怎樣怎樣
反正不要告到我就好
所以關鍵點不是在於體罰
而是在於足夠威嚇性的懲罰權
已經不在老師手上
那學生為什麼要聽老師話?
這是一個邏輯悖論
如果一個成年人類
沒有足夠的懲戒有可能會無法無天時
那一個思維都還沒發育成熟
高度可能不會顧慮社會觀感,他人感受的孩子
會怎麼做?
不難想像
所以結論是
體罰可以恢復
但必須要正面表列可執行行為
且必須要由第三方專業人員來執行
其他留校察看,留級,退學都應該恢復
今天不會只有體罰恢復,老師就會比較好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