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王捷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舉達人拍到口罩飄落 駕駛崩潰:罰1萬2000元
4.完整新聞內文:
為了一片口罩,被罰1萬2000元!杜姓男子開貨車行經台86線時,雖然車斗上的腳踏車綁
好好,但掛在腳踏車上的口罩遭風吹落,遭後方車輛錄影檢舉。南市交通局處罰款1萬
2000元,杜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
去年5月3日早上,杜男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當天是假日,他開貨車載朋友去運動,後
斗放置友人的腳踏車,腳踏車上掛著一片私人用的口罩。但車輛行駛快速道路時,口罩受
強風吹落地面,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此事。杜男強調,這是一片口罩,不是一箱口
罩,也不是普遍認知的「貨物」,對於挨罰感到不服,認為裁處有失公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主要是針對汽車駕駛未能妥善固定車
上裝載物,影響行車安全。只要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裝載的物品發生滲漏、飛散、脫落或
掉落等情況,不論物品的大小或價值,依法會面臨3000元以上至1萬8000元以下的罰鍰。
杜男綁在腳踏車上的口罩,在掉落過程被後方民眾行車紀錄器錄下,後方的檢舉人因此向
南警交大檢舉,警方認定杜男行為構成「所載貨物掉落」,違反道交條例規定,市政交通
局開罰,處以1萬2000元罰鍰,杜男無法接受罰單,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
求撤銷。
高等行政法院確認裁決事證明確,宣告駁回,維持1萬2000元的處分。另外,訴訟費用300
元也由杜男負擔。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75843
6.備註:
這個政府...
掉口罩罰一萬二
你各位開車還是留意點
別給政府送錢了
拋菸蒂煙灰的這樣罰我倒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