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migo (lamigo)
2026-06-17 23:58:44ETtoday
政院明提修法!毒駕拒測一律吊照、撞死人終身禁考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依托咪酯類毒品今(17日)被提升為一級毒品,製造、販賣或運
輸者最高可處死刑。為進一步打擊毒品犯罪及遏止毒駕問題,行政院預計於明(18日)院
會通過新一波修法草案,未來只要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駕照將直接吊銷,且3年內
不得重新考領;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喪失考照資格。
行政院推14項措施
行政院日前已核定「源頭阻絕、加強查緝、重懲毒駕」等14項因應措
施,並陸續推動相關法規修正。繼《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提高毒駕刑責後,明天院
會將再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擴大毒駕執法工具及處罰力度。
根據草案內容,凡經查獲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不分車輛所有權歸屬,除吊銷駕
照、3年不得考照外,涉案車輛也將依法沒入。
若毒駕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
禁止重新取得駕駛執照。吸毒屬實也吊照 同車乘客恐連帶罰草案同時新增「預防性
吊照」制度。
未來只要經警方認定有吸食毒品事實,即可先行吊銷駕照,且2年內不得申
請考照;若在吊照期間仍違規駕車上路,將面臨更嚴厲處分。
此外,修法也規劃建立毒
駕同車乘客共同責任機制,針對明知駕駛有毒駕情形仍搭乘者,研議納入處罰範圍,以提
升嚇阻效果。
另一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及第36條修正草案,則將毒品檢驗方式明文化。目前
法規僅規定可採集尿液檢體,未來將新增唾液採驗機制,使執法人員擁有更多檢測工具,
提高查緝效率與即時性。
相關草案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後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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