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台灣現在的狀態就是
國父講的次殖民地。
台灣有殖民地的義務,幫美國出錢出人命
維護美國霸權。
可是沒有美國保護的權利,因為在法律上
美國可不是台灣的宗主國,
連建交都沒有。
美國在台灣所作的一切都是便宜行事,
沒有法律依據。美國隨時想走就走的。
為什麼?
因為美國想用最低的成本維護美國在
亞太的利益,維護美國的霸權。
官方關係,比方說建交甚至51州,
甚至是官方正式宣布跟台灣軍事合作,
都是不可能的。
因為官方關係就是合法,
就是需要美國支出成本維護,
美國就是有義務,需要用美軍的性命跟
跟幾百億千億的美元付出。
所以台美現在這樣的便宜權宜關係,
對美國利益最大。
反正現在美國就是進行撤退式掠奪,用台灣的錢
跟台灣的人命,把台灣打造成大號硫磺島。
希望中共能在台灣消耗軍力跟資源。
至於台灣死幾百萬一千兩千萬人,那不關美國人的事。
反而死人越多表示中共消耗國力越大,
美國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