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為什麼不給女友在法律上一個名份?

作者: lawyer94 (背包客)   2026-06-15 08:59:16
黃大煒事件,燒出一堆爭議,比如黃大煒的女友交往20年,結果連個屁遺產都分不到
照著局勢下去發展下去,未來社會有沒有可能要求女友也必須有一些法律上的權利?
比如可以到戶政機關登記為伴侶,但是不用履行夫妻之間的各種義務,如果生小孩,就適用夫妻對於小孩的各種權利義務,可以相互繼承遺產
最重要的,要分手隨時可以分,只要單方面不要,就可以自行到戶政機關要求塗銷登記
既然現在結婚意願普遍低落,那發展一個比較寬鬆的伴侶制度,應該會有很多人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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