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fe103 (hibernation)
2026-06-14 17:18:1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嘉東
3.完整新聞標題:
舊識變小王!帶人妻3度開房 還傳訊聊「吃避孕藥、互相吸咬胸部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劉姓男子明知林姓舊識與林妻已婚多年,竟趁林載貨賣食品時,邀林妻到商旅開房密
集發生3次性行為,在LINE上討論「多久內要吃避孕藥」、「可否空腹吃」,並在激情過後
回味:「互相吸咬胸部、肩膀與脖子」等鹹濕對話。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劉應賠償林16萬元
精神慰撫金。
林姓人夫提告控訴,他與妻子5年前結婚,劉男與夫妻本為舊識。劉明知太太已婚,卻從3年
起就開始與妻子聊「有沒有過炮友」等私密話題,並自去年7月、8月密集約妻到台北市、新
北市等地商旅發生3次性行為。劉與妻子發生婚外情後,隔天還與妻子在LINE上討論「多久
內要吃避孕藥」、「可否空腹吃」;甚至在激情過後,互傳訊息回味「互相吸咬胸部、肩膀
與脖子」等露骨鹹濕對話。
林說,他去年10月發現妻子姦情後,妻子痛哭簽下悔過書坦承一切,他顧及孩子年幼,痛心
選擇原諒妻子維持婚姻,但遭熟識的劉與妻子雙重背叛,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與憂鬱症,
氣得提告向劉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審理時,劉辯稱,刑法通姦罪已廢除,民法也不保障配偶權,更稱林既然已原諒老婆,
代表婚姻損害已修復,要求免賠。法官狠打臉劉指出,通姦除罪化僅免除刑罰,民法依然保
護夫妻雙方的配偶權益,劉與林妻開房、傳煽情簡訊,已嚴重破壞林的家庭,判處劉男須賠
償林16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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