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vmlve (小強)
2026-06-13 10:22:15以前聽過 小市民槓上大財團
有時候大財團知道理虧
可是 會一次性對你提出多個訴訟
(背信、詐欺、妨害名譽、損害賠償、侵權等等)
他們的目的不是要告贏
而是要利用「合法開庭」的程序拖垮你
每次開庭你就要請假、扣薪、花錢請律師
如果你不請律師,自己去面對對方的專業大律師
光是站在法庭上被那些法律術語羞辱
就足夠讓你失眠失幾個月
憲法保障人民有訴訟權
所以他們「合法」告你
你拿他沒辦法
通常小市民撐不到法院判決那一天
就會因為沒錢、沒精力
被迫同意不平等的和解
柯文哲案
我相信 檢方一定「合法」
可是羈押接近1年
而且最初搜索的理由
跟最後法官判決的理由,不一樣
不會覺得 合法 但不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