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6-06-13 09:14:02※ 引述《huangmingwei (寒夜)》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記者陳崑福、黃翊婷/屏東報導
: 清潔隊長開賓士撞到單車「下車拉開就走」 騎士掉落水溝亡
: 屏東縣內埔分局12日清晨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萬巒鄉新榮路段的水溝內疑似有人
: 落水,經調查竟是一名小客車駕駛撞上一名單車騎士,卻未報警施救,疑似肇事逃逸。
: 屏東縣萬巒鄉新榮路發生一起肇事逃逸致死案
略
在台灣開車撞死人逃跑也不會被羈押
羈押也沒用~交保也沒用
反觀美國......
AI 摘要:
在美國,開車撞死人逃逸(Hit and Run resulting in death)
必定會被警察逮捕並關進看守所(Jail)暫時羈押,但後續能否透過
「繳納保釋金(Bail)」在等待審判期間獲釋,則取決於法官對逃跑
風險與社會危害性的評估。美國處理此类重罪的執法與司法流程如下:
逮捕與初步羈押強制逮捕:撞死人逃逸在美國各州均屬於重罪(Felony)
入獄等待:嫌犯被警方緝捕歸案後,會立即被關入當地的看守所,等待召開保釋聽證會
(Bail Hearing)。
拒絕保釋(Denied Bail):若法官認為嫌犯極可能潛逃(例如意圖逃往國外或毫無悔意
),會下令不准保釋,直接持續羈押直到法庭宣判。
天價保釋金(High Bail):法官可能允許保釋,但會開出極其高昂的保釋金
(通常達數十萬至數百萬美元),並附加扣押護照、配戴電子腳鐐等限制住居條件
台灣要羈押開車撞死人逃逸很難
低價保釋金意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