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fe103 (hibernation)
2026-06-12 17:14:46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建志
3.完整新聞標題:
出國念書逃避兵役 法官判6月不給緩刑:杜絕錯誤認知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謝姓男子(26歲)2023年11月到國外念書,卻以若中間停掉1學期未就讀,就無法完成
該學年課程,滯留海外未返國服兵役,雖經公所催告還是不理,直到返國後依違反妨害兵役
治罪條例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謝男明知故犯,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判決6月徒
刑,雖是初犯沒前科,仍不予宣告緩刑。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為2000年出生的役男,2023年11月28日以赴國外就學為由申請出境,經
內政部移民署核准,依規定應在2024年(即滿24歲該年)12月31日前返國,並得檢附在學證
明申請後再出境,但謝男從出境後,至2025年8月22日均無入境紀錄,區公所並在2025年1月
15日發文通知謝男、謝男的父母,還有姑姑和舅舅。
台中地院審理時指出,謝母在偵查時證稱,兒子出國時就已知道要回國服兵役,但兒子告訴
他,學校1學年,分為春、夏、秋、冬共4個學期,如中間停掉1學期未就讀,就無法完成該
學年課程,需重新開始,所以要繼續在國外求學2年,待2026年才返國服兵役,顯示經催告
後仍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的犯行明確。
台中地院審酌,謝男明知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的義務,竟於核准出境後,滯留境外不歸,且
經催告仍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的有效管理,更破壞兵役制度的
公平性,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法官並特別說明,謝男雖符合緩刑的要件,但經通知應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均置之不理,為
杜絕役男「即使出境,只要完成支付一定金額等緩刑條件,即可免除憲法上服兵役義務、脫
免妨害兵役刑事責任」的錯誤認知,雖是初犯仍不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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