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交通檢舉魔人執行力比殺死人還強?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6-06-12 13:49:02
: 標題: [問卦] 交通檢舉魔人執行力比殺死人還強?
: 看了謝立委質詢交通長官 檢舉魔人 的影片
: 突然想到在台灣殺死一些人民或在台鐵上警察被
: 殺死,殺人的人都不用死,然後輕判就結束了...
: 又看到2名警察拿警棍猛敲 嫌犯的汽車在追逐
: 真是可憐到爆,槍都不敢用...
: 交通檢舉魔人檢舉後 警察開單執行力 100分
有嗎?
: 殺人犯殺死人或殺死警察 執行力 0分
: 這個畫面很怪
: 有卦嗎?
: → lpbrother: 檢舉魔人開單之後也不是100%開單吧 27.247.56.41 06/12 08:44
: → lpbrother: 警察還是得審核 27.247.56.41 06/12 08:45
: → koromo1991: 笑死 你違規被檢舉喔 那麼氣 114.136.191.71 06/12 08:47
: → your0207: 開單又不用上法庭 223.137.191.125 06/12 09:14
: 噓 lilinmgr: 違規蟑螂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被檢舉 223.139.164.5 06/12 09:36
: → lilinmgr: 剛好而已 223.139.164.5 06/12 09:36
: → clairehao: 檢舉 警察判斷開單與否 難不成要吃案? 101.10.13.48 06/12 09:57
不是吃案,而是求證
舉例來說:我方綠燈,旁邊有車來,於是我檢舉他闖紅燈
警方其實無法直接開單,因為除非是絕對互斥設計
不然雙方都是綠燈的可能性(曖昧態)是存在的
因此警方必需確定對方是紅燈,才能開闖紅燈
這行政成本不小,嚴重時要調閱監視器
而我們都沒去問過,警察審一個案子要花多長時間
整天酸'坐在辦公室就有績效'
真的有績效嗎?
若有,那是管理層給績效,設計錯績效是管理層的問題
真正在整個社會來說,該是 KPI = 交通改善率/行政成本
這樣去設計 KPI,才能用最少的動作,提升最大的交通
: → clairehao: 殺人犯是法院輕輕放下 跟警察有關嗎 101.10.13.48 06/12 09:58
有道理,政府是一堆人,不是一個人
追入裡面調校不同零件的故障,才是正確的系統模型
: 噓 junsport: 只有違規魔人才會覺得警察開單率1
事實上檢舉這件事,也要檢討了
撤銷檢舉制度,會讓人覺得'難道錯誤不該檢討?', '政府縱容?'
不是,而是'前端收斂'
檢舉制度的缺失是:
1。成為行政報復工具,高度增加行政雜訊
舉例來說,你檢舉過我,所以我也要檢舉你
在雙向各單線道,且是雙黃線上,如果我是前車,故意停車
後方車想要超車,就必需壓上雙黃線
結果壓上雙黃線超車,就被檢舉;而且還是故意違規停車這輛檢舉的 XD
這就是個有名的案例
而這樣對交通有幫助嗎?沒有
要知道,違規是不可取的,但如果前車違規停車
後車乾脆壓上雙黃線超車,雖然違規但對交通疏導有幫助
我們要創造一個絕不違規的社會嗎?
而違規變成講情面?違規一下沒有關係?這麼說好像也怪怪的
違規當然不行,如果一般狀況下,壓雙黃超車是不鼓勵的
但現在的問題是,因為檢舉制度,因為循環報復,反而催生更多違規
2。警方必需檢查檢舉案內容才能讓檢舉成立的,這有行政負擔
當警方行政負擔增加,就會排擠正常業務
把同樣的行政能量,撥去前端,通常更能收斂問題;這不用辯論了,去查管理學吧。。
道理就像先大吃大喝然後想運動減肥
你在前端就別大吃大喝,就不會肥啦,就不必減肥啦
不是運動減肥不重要,是你為什麼不把管理心力往前挪呢?
因此,更好的方法,是把檢舉案裡的個資抹除,不要讓它變成行政報復的工具
但是檢舉的'件數','嚴重程度'是應該列入評估的
要有效宏觀調控,而不是針對個案處理
以商業上的產品開發流程來說是這樣的:
1。市調,評估成本效益
2。推出新產品
3。監控市場回饋,確定新產品獲利狀況
這是 PM 的工作,也和 計劃/執行/考核 這種管理論調一致
在理組來說,就是自動控制系統裡的負迴授模型
如果用上電子電機裡的運算放大器模型
那我們接著可以討論 噪訊比,共模拒斥比 等等
也就是怎麼撈取有效資訊,如何抑制背景雜訊
理組是這樣討論事情的,不是罵成一片
數學不會背叛你,數學不會就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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