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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雞肉飯等太久和闆娘爆衝突 老闆拎剁刀衝出護妻挨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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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家三口到雞肉飯店用餐,疑因不滿出餐太慢與店家發生糾紛。(AI協作圖/記者
陳宏瑞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謝姓男子一家前往高雄一間雞肉飯店用餐,因不滿出餐速度拍桌表示不吃,與店家爆發口
角,雙方甚至互相丟擲菜夾,正在後方切雞肉的林姓老闆聽聞爭執,手持剁刀衝出店外理
論,遭謝男未成年女兒指控持刀恐嚇「要砍全家」,案件一路鬧上法院,不過法官勘驗監
視器後認定,林男並未持刀威嚇對方,且很快就將刀放下,最終判決老闆無罪。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2月12日中午11時許,謝男與妻女到鳳山區一家雞肉飯店用
餐,因久候未上餐,謝妻向闆娘詢問進度,雙方卻因此爆發口角。闆娘當場回嗆,若不想
等可以離開,讓謝男氣得拍桌表示不吃,起身準備離去。
未料衝突並未就此落幕。謝男坐上機車準備離開時,闆娘竟朝他丟出菜夾,謝男隨即撿起
反丟回店內,雙方情緒瞬間失控,場面火爆。
當時正在後方處理食材的林姓老闆,聽見妻子與客人發生衝突,手上拿著切雞肉用的剁刀
便走出店外理論。謝男女兒事後指控,老闆當時持刀作勢要攻擊一家人,因此提出恐嚇告
訴;而謝男則衝向前將老闆從後方抱住,兩人發生推擠拉扯,闆娘也加入衝突,與謝男女
兒爆發肢體接觸,現場一片混亂。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自己只是切雞肉切到一半,聽見外頭吵鬧才順勢拿著刀走出來查看
,並無恐嚇他人的意思。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林男持刀現身後尚未接近謝男女兒
,就已遭謝男制住,且立即將刀放置在路旁機車上,沒有揮舞、逼近或做出威嚇動作。
法官認為,小吃店業者在營業期間持刀處理食材相當常見,而林男爭執的對象始終是與店
家起衝突的謝男,客觀上難以認定其對一旁未成年女兒具有恐嚇犯意,因此判決無罪。
至於雙方另涉傷害、公然侮辱等案件,法院指出,兩造已於今年5月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
,相關公訴程序依法不受理,全案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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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這家是有多好吃~~只是問一下送餐進度而己~怎麼反嗆不想等可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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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魯肥宅每天都拿蘿蔔刀在街上晃~被問幹嘛拿玩具刀時就嗆聲說不然要拿真刀嗎?
哩來貢跨麥咧如果沒有這爸爸抱住~難道老闆會有進一步的動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