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政院重拳打擊毒駕!致死最重判12年 10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26-06-12 12:06:33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記者盧素梅
3.完整新聞標題:
行政院重拳打擊毒駕!致死最重判12年 10年內再犯最重可判無期徒到
4.完整新聞內文:
面對毒駕事故頻傳,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加重毒駕的
處罰,將毒駕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從1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死者從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
高仍屬無期徒刑,最低刑度從5年以上,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增訂毒駕或酒駕致死
或致重傷,車輛應沒收的規定。
依據現行法規,酒駕、毒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
現役軍人,罰金上限為40萬元;酒駕、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
下罰金。為了遏止毒駕,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
條修正草案。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說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有3重
點,首先將毒駕、酒駕分別予以規範,並全面提高毒駕的處罰刑度,另增訂毒駕或酒駕致
死或致重傷,車輛應沒收的規定。
張曉雯指出,本次修正後,
單純的毒駕行為,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駕致重傷者,從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駕致死者從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曉雯並指出,
10年內再犯毒駕致重傷者,從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
徒刑;
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高仍屬無期徒刑,最低刑度從5年以上,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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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631
6.備註:
新聞記者為啥每次報導都要強調"最重刑度"?
是在欺騙沒法律經驗的民眾嗎? 法官什麼時候有判罪重的刑期?
法官量刑從來都是從刑度"最輕的地板"開始慢慢往上加
單純毒駕刑度5年以下沒有地板 那大概就是判6個月 搞不好可以易科罰金
其他有地板價 大概就是先從地板開始判(內文已經標黃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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