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毒駕成行動炸彈!法務部出手修法了 刑

作者: Kenshilo (醒銳孔)   2026-06-12 09:26:34
應該規定凡有吸毒前科,無論是否肇事,駕照直接吊銷,必須驗明勒戒成功一年後無毒品反
應,方得再考。再次吸毒,終身不得再考。
有吸毒前科者,往後買車必須先繳足保證金至少100萬元,用以預備償付肇事賠償責任。賠
償過後,仍必須繳納保證金以補足100萬元額度。
直至車輛報廢,再無息退還。若再次酒駕、毒駕被查獲,保證金立刻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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