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桃園警匪追逐自撞!毒販卡車內 2

作者: ka2 (麵包)   2026-06-11 22:32:37
法條都寫在那裡了!
先不論有沒有藏毒品等違反刑法行爲,單純酒駕或毒駕就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0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
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一
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
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第 35 條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
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
,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酒駕毒駕罰15000-120000
我拒撿逃逸只要罰10000-30000
法條根本鼓勵拒撿逃逸啊!
遇到警察不跑是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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