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26-06-11 18:54:47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林嘉東
完整新聞標題:男轉貼「X」裸露性影像 獲緩刑先吐10萬和解金
完整新聞內文:
亂轉發私密照片,惹禍上身!基隆市阮姓男子被控將網路上看到的女子穿高中制服、裸露
胸部及下體的私密照片,轉發到自己的網路社群平台「X」帳號上,吸引155名粉絲瀏覽。
基隆地院審理後,將阮男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2月徒刑,但考量他與被害人達成10
萬元和解,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阮男去年4月在網路社群平台「X」上,看到溫姓網友(另案判刑4月徒刑確
定),張貼1名少女穿著高中制服及裸露胸部、下體的性影像照片,阮男明知該影像涉及
他人性隱私,仍分享至自己的帳號頁面,吸引155位粉絲瀏覽。被害女子上網時,驚見自
己的私密照遭公開散布,氣得報警揪出幕後黑手。
檢方調查時,認為被害少女拍攝照片時年僅17歲,將阮男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起訴。法院審理時發現,被害少女在阮男轉發貼文時,已經年滿18歲,且無積極證據證
明,阮男知道該照片是被害人在未成年時所拍攝,因此不適用兒少條例。
法官審理後認為,阮男雖然不構成兒少罪,但觸犯刑法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供人觀覽性影像
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刑度較重的違反個人資料保
護法非法利用個資罪,判處阮男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
法官考量阮男犯後坦承犯行,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同意分12期賠償被害女子10萬元,給
予阮男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68777
備註: X就是要看色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