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家人也不挺!翁曉玲提修刑訴法「縮短

作者: tenfu (富哥)   2026-06-11 12:22:18
自由
自家人也不挺!翁曉玲提修刑訴法「縮短羈押期限」 吳宗憲:犯罪偵查恐崩潰
2026/06/11 11:52
記者楊心慧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衍生在野立委提出多項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其中由國民黨
立委翁曉玲所提出修正刑訴法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的部分,連自家立委吳宗憲都挺
不下去,直言:「這樣修法之後,很有可能造成我國刑事犯罪偵查的崩潰。」,並強調刑
訴法的修正,關係到許多國人在意的重大犯罪案件偵辦,而不是只有個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進行刑訴法排審,翁曉玲所提出的修正刑訴法第108條,偵查
羈押期間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審判羈押期間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翁曉玲表示,現行法
規規定偏長,羈押常被認為作為押人取供的工具,因此她提案,盼能透過修法,促檢警儘
速完成初步偵查以及起訴決定,也可避免過度依賴羈押作為訴訟進行的替代機制。
吳宗憲表示,他在立法院審查每項條文,皆會考量實務現場能不能落實執行,檢察官、法
官、警察、調查官有沒有辦法用、是否能保障告訴人跟被告的權益,並審視是否有修法必
要性,有沒有配套措施,是否因噎廢食,搞得反而整個國家大亂。
吳宗憲指出,立院先前修正預防性羈押制度時,考量酒駕、毒駕及兒少性剝削等案件具有
高度危險性、集團性及再犯風險,因此賦予法官較大的裁量權;如今討論羈押程序修法,
同樣將影響這些案件類型,不應只聚焦少數個案。
他表示,根據去年掌握的統計資料,法院核准羈押案件前五大類型依序為詐欺、毒品、竊
盜、殺人及家庭暴力案件,合計占全部羈押案件約83%;修法若只是為了解決「個案而修
法」,反而可能讓重大犯罪案件被告找到脫身空間。
吳宗憲強調,犯罪偵查並非「去菜市場買菜」,許多案件都是循線追查才能找出真正幕後
主嫌;以詐欺案件為例,警方查獲機房後,仍須進一步透過IP位置、金流資料等證據,向
上追查幕後操控者,偵辦工作往往曠日費時。
吳宗憲進一步指出,目前許多案件已涉及跨境犯罪,檢調若要向外國調取資料,往往須透
過外交管道層層轉介,來回時間動輒數月,以其過去辦案經驗而言,不少案件即使羈押兩
個月再延押兩個月,四個月時間仍未必足夠完成偵查,若修法大幅限縮羈押期間或增加過
多程序限制,可能嚴重影響檢察官偵辦重大犯罪能力。
他表示,自己也認同部分個案在偵查或審理程序上確有值得檢討之處,但不希望因少數案
件爭議而全面修改制度,讓占羈押案件大宗的重大犯罪受益。他強調,刑事訴訟法修正攸
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應以全體人民利益為考量,審慎評估修法必要性與可能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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