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amel (=ˇ=)
2026-06-07 10:08:45※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自古以來色情業一直都存在,只是交易的對價不同
: 動物之間也都有,食物交換
: 猴子是幫忙理毛換取
: 既然這是天性的需求,為何不再管理下合法
: 雖然即便合法還是有人走地下,就抓到重罰
: 而且這樣還可以追疾病之類
: 不然像是五樓去買到三性人要整天擔心ADSL
: 有沒有色情業為何不能合法化的八卦
一直都是合法的
因為他們的性癖是穿著衣服腦內高潮
穿的越多,對他們來說越帥
如果是全身庫雞的西裝
出來玩露出簡直爽死
不管他們言行舉止如何
當下他們穿的人看的人腦內啡一定是瘋狂分泌的
ahhhh今天穿正裝/看到別人穿正裝,好爽Rrrrr
看懂了嗎
合法的是他們的性癖
不是你的
他們把性癖寫進法律裡面了
不准你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