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73 (煞氣der法師)
2026-06-07 07:45:58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2.記者署名:洪榮志
3.完整新聞標題:獨家》磨蹭也算性交!女童性影像藏雲端遭美通報 狼叔犯18罪判9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https://i.urusai.cc/ok5qH.jpg
嘉義一名50多歲的莊姓男子,多次誘姦、猥褻、偷拍年僅10至12歲的姊姊及4、5歲的妹妹
,一審合併判刑9年6月後,莊男不服上訴,被台南高分院判決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一名60多歲的莊姓男子,10年前受僱一對年幼姊妹的外婆時,明知小姊妹心智尚未成
熟,竟利用長輩身分,多年來在租屋處、汽車旅館及車內,多次對當時年僅10至12歲的姊
姊誘姦、猥褻,甚至以手機偷拍性影像。更誇張的是,他甚至連年僅4、5歲的妹妹也不放
過,同樣偷拍對方裸露下體使用按摩棒的猥褻影像。一審對18罪合併判刑9年6月,莊男不
服上訴,被台南高分院判決駁回,此案還可上訴。
全案之所以曝光,係因莊男將部分性影像上傳至網路雲端帳戶,遭到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
削兒童中心(NCMEC)網路巡邏發現並通報台灣警方。去年2月25日警方循線前往莊男位於
嘉義縣的租屋處搜索,當場扣得電腦主機、手機及隨身碟等大批證物。
嘉義地院審理時,莊男坦承從民國105年至110年分別犯下多項犯行,但已與被害姊妹達成
和解賠償完畢,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犯拍攝兒少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等18罪,合併判
處有期徒刑9年6月,另無正常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
莊男不服量刑過重提起上訴,辯稱平時與姊妹倆關係融洽,且案發後已取得原諒;辯護律
師更辯稱,莊男並未「直接侵入陰道」,僅是以生殖器在A女外陰部「磨蹭」,侵害程度
較輕,請求從輕量刑。
不過,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女性外陰部不論是大、小陰唇或陰蒂,皆屬女性性器的一
部分,莊男不論是以陰莖磨蹭、進入,或是用手指、按摩棒侵入,均已構成既遂罪。莊男
身為長輩卻罔顧人倫,嚴重摧殘幼女身心健全發展,縱使手段平和、犯後坦承且達成和解
,原審量刑仍屬適當,駁回他的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
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2148-2604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