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不說錯話的問題
是已經有違法的疑慮了
自殺防治法
第16條(不得散布有礙自殺防治之報導或訊息)
﹝1﹞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下列事項:
一、教導自殺方法或教唆、誘使、煽惑民眾自殺之訊息。
二、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
三、誘導自殺之文字、聲音、圖片或影像資料。
四、毒性物質或其他致命性自殺工具之銷售情報。
到時候學校來一波自殺潮(身心症患者都十分敏感)
輔導中心案子處理不完
會恨死這個言論
※ 引述《ericgary (艾瑞克蓋瑞)》之銘言:
: 最近畢業典禮
: 世新大學校長說
: 要是你的時間沒管理好、情緒沒管理好、身體沒管理好,我告訴各位,趕快結束自己,
因
: 請問這句話哪裡有問題?都事實啊
: 做不到這些基本就是去撿角 不是嗎?
: 為啥會被大家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