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zan (僅供åƒè€ƒ)
2026-06-04 23:40:15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
實習編輯 林宣邑
3.完整新聞標題:
假暖男!高雄男陪女友人掛急診 趁她吞藥熟睡性侵得逞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年輕男子去年與女性友人聚會飲酒後,陪同對方就醫並帶回住處休息,未料竟趁
女子服藥熟睡、無力反抗之際強行發生性關係。高雄地院審理後,考量男子坦承犯行、與
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9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趁無力反抗下手
判決指出,被告阿志(化名)與女子小姍(化名)為朋友關係。案發當天凌晨,兩人與其
他友人在高雄某酒店聚會飲酒,小姍因飲酒過快出現過度換氣及心悸等不適症狀,阿志見
狀陪同前往醫院急診就醫。小姍服用醫師開立的抗組織胺及降低心悸藥物後,阿志先陪同
返回聚會地點,直到當日上午6時許,再騎車載她返回自己的住處休息。然而,阿志見小
姍因藥物作用陷入熟睡、失去抗拒能力,竟趁機與她發生性關係,小姍事後察覺遭到侵犯
,隨即向警方報案,案件因此曝光。
法院審理時,阿志坦承犯行,卷內並有雙方社群對話紀錄、驗傷診斷書及相關鑑定資料等
證據可資佐證,認定犯罪事實明確。法官指出,阿志為滿足私慾,利用被害人酒後服藥、
無法抗拒的狀態乘機性交,侵害其身體自主權,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行為應予非難。
法官考量阿志無前科、仍在就學,犯後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且已與小姍達成15萬元調解
並履行完畢,取得被害人諒解,因此認定再犯風險較低,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9月有
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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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侵訴字第 10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5 月 28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