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6歲男童偷看如廁還指侵!嗆女童「告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5-30 22:31:50
※ 引述《Daniel0712 (阿呆)》之銘言:
: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 高雄一家幼兒園發生令人震驚的男女童不當互動,一名就讀6歲女童,在校內遭青梅竹馬2
: 度以手指侵犯私密處,造成私密處紅腫受傷。家長憤指,男童先前就曾打女兒巴掌、偷看
: 上廁所,這次園方竟說「應該沒那麼大力,還好」,導致女童身心受創不敢去讀書。教育
: 局表示,已要求園方組成專業人士調查小組,於1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向家長說明相關結
: 果與處理情形。
: 推 s2015: 幼稚園的年紀,刑法怎麼判? 114.140.96.30 05/30 22:10
全都得回歸《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認定
只是這個「侵犯」到底是到怎樣的程度,都沒有明確指明,到底是「插入」、「觸摸」,
還是其他不為人知的方式?
而且在這個年紀之下,基本上不會按照《刑法》來判,相反的受理之少年法庭只能裁定「
保護管束」、「責付家長」等,權限上僅此而已。
(按:只有在屬於「具限制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且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才能依《刑法
》正常審判、量刑)
至於要說教育局的措施,通常都是在有相當傳聞後,才會主動介入
除外的情況下則毫無反應,這看來是正常的
畢竟第一線應是校方(園方)本身,如果有不作為的情形,事情才有可能對外曝光,並驚
動到上級主管機關介入。
不說這座城市的毛病如何,到頭來還是該一視同仁來看,不宜單以「惡名昭彰」之類的因
素,而放棄「治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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