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神明叫我幫妳破處」 男性侵女兒學姐二

作者: ccf52881 (ccf52881)   2026-05-28 19:15:55
自由
「神明叫我幫妳破處」 男性侵女兒學姐二審維持4年6月
2026/05/28 18:4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周姓男子被控在女兒的學姐小晴(化名)借住在自家時,趁女兒酒醉沉睡,把小晴拉進臥房
,不顧年僅14歲的小晴哭喊,竟稱「神明叫我幫妳破處」,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理時,周
辯稱他不舉,卻被證據打臉,小晴陰道採集到周男DNA,判刑4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
法院駁回,維持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姓男子育有2名未成年女兒,小晴是大女兒的學姐,因與家人吵架借住在他家
。去年10月間,周帶2名女兒、小晴與女兒另名同學一起去KTV唱歌、喝啤酒,唱到一半,周
因故與小晴發生口角,突然拿啤酒潑小晴。
周與女兒等人歡唱回家後,小晴仍對遭周男潑啤酒一事耿耿於懷,小晴指控,她回到房間後
,周的女兒等3人酒醉都睡了,周把她叫到客廳,突然問她「我可以抱抱妳嗎」,接著說「
神明叫我幫妳破處」,她哭說不要,周仍把她拉進他臥房,強脫她衣、褲,性侵得逞;她遭
性侵後,打電話給男友載她向警方報案,並到醫院驗傷。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周辯稱,他有性功能障礙,不可能與小晴發生性行為,且他房間的隔
板很薄,其他房間都會聽到小晴哭叫聲。不過,法官查看醫院的檢驗報告,小晴陰道冠有撕
裂傷,陰道深處也採到周的DNA,認為周為逞一己私慾,無視小晴反對,嚴重侵犯小晴性自
主權,犯後又飾詞狡辯,毫無悔意,為社會道德所難容,依周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
交罪判處4年6月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周男仍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高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
、適用法律並無違誤,駁回上訴。
https://reurl.cc/N2mNjn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