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持有電子煙」擬罰1萬!衛福部推

作者: william8403 (威威威廉)   2026-05-28 17:14:52
快訊/「持有電子煙」擬罰1萬!衛福部推《菸防法》修法送政院
ETTODAY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國內毒駕事件頻傳,主要肇因的「喪屍煙彈」依托咪酯使用電子煙作為載具,衛福部長石
崇良今坦言,《菸害防制法》上次修法存有漏洞,下午進一步說明,已提出修正條文在行
政院審查中,針對「持有電子煙」將處以「沒入」且可以合併處分最高一萬元罰鍰。
國民黨立委邱鎮軍今日於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杜絕「依托咪酯」必須從電
子煙載具下手,把罰則提高,讓業者不敢賣、使用者不敢拿。石崇良強調,現行《菸害防
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非法販售處分最高5百萬罰鍰,不過也確實仍有漏洞,對於「持
有」沒有處分,國健署已經研擬修法。
石崇良下午接受訪問表示,目前法規已針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違者可處
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惟現行法制對於「持有」電子煙尚無明確罰則。為補足現行制
度不足,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修正草案規劃未來除可
依法沒入外,亦將比照使用行為,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以強化管理效能。相關修
正條文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後續將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國健署表示,本次修法同步強化網際網路平台管理及責任,於修正草案中增訂,網際網路
業者應建立菸害防制違法資訊風險管控與自律管理機制,並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不
得以平台為開放式內容或自然生成資訊為由規避管理責任;相關管理機制亦須提供主管機
關備查
此外,國健署目前已主動監測網路違規資訊,一旦發現網際網路違法有刊登、販售或廣告
電子煙情形,將通知平台業者立即下架;修法後亦將增訂主管機關得於必要時採取「限制
瀏覽」或「移除違法資訊」等措施,以即時降低違規資訊擴散及民眾接觸風險
至於外界關切網路平台業者違規刊登、廣告電子煙之罰則是否提高,目前修正草案係新增
業者管理義務及風險管控規範,相關罰鍰維持現行新臺幣40萬元至200萬元規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28/3173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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