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TC0115 (Blank space~)
2026-05-28 13:10:05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施養正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 今提抗告:處分已明顯違反常識
4.完整新聞內文:
2026/05/28 12:56 記者 施養正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一審被判
有期徒刑17年。本月初境管、科技監控期滿,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有逃亡之虞」
,裁定延長境管並接受科技監控八個月。柯文哲陣營28日對此提出抗告,並批評「該處分
已明顯違反常識,本人已依法提出抗告,請求撤銷該裁定。」
主張「逃亡風險上升」違反社會普遍認知
柯文哲28日表示,台北地院合議庭以「逃亡風險上升」為由,裁定延長他境管八個月,該
處分已明顯違反常識。已依法提出抗告,請求撤銷該裁定。
柯文哲認為,所謂「逃亡風險上升」,違反社會普遍認知,淪為對人格與動機之不當推測
他長年投身公共事務,身處高度公共監督之下,社會識別度極高,行蹤幾無隱匿可能,等
於是全民隨時隨地監控,在此等嚴密監控之下,所謂「逃亡可能」究竟從何而來?
他強調,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對第三勢力的延續與台灣政治的未來負有責任。當前
台灣正面臨內外挑戰、公共政治信任低落之際,絕不可能為了個人,拋下年邁的母親、長
期並肩作戰的夥伴與一路支持自己的小草,背離從政以來一路堅持的價值與信念,逃離台
灣這片土地。
「台灣是我一生選擇投入與守護的所在。」柯文哲說,司法機關在一審判決之後,即自行
推論風險上升,「可能逃亡」之指控不僅違反社會經驗,更構成對他人格的不當影射與指
控。
「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 已侵蝕憲法保障之自由」
柯文哲主張,憲法明文保障人民有居住遷徙自由與工作權,在刑法理論中,即使是「積極
預防犯罪」也必須符合適當性、 必要性、比例原則,否則就會變成侵害人民權利。他對
台灣民眾黨有輔選之義務,限制出海則無法到金馬澎外島、甚至綠島、蘭嶼等等,影響工
作權利。
另外他提到,自己已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並長期配合司法程序,從未有任何違反任裁定
之行為。在此情況下,若法院無法提出具體理由,僅憑「臆測」再延長八個月之出境、出
海限制與科技監控,則此種處分已不再是「必要的保全措施」,只是要24小時GPS定位行
蹤而已,使國家機器陷入以「風險想像」取代「證據實證」的危險邏輯。
「自由不應在推測中被剝奪 正義不應在不確定中被預支」
柯文哲續指,案件在一審判決已有重大爭議,社會輿論多認為判決本身建立在偏頗的證據
,甚至未釐清關鍵事實即逕行重判,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嚴重受創。如今合議庭以「尚未確
定且具高度爭議之判決」,再作為限制人身自由之依據,自陷錯誤循環之邏輯,也違反罪
刑法定主義與比例原則。
柯文哲說,台灣人曾經共同相信:國家的力量,應當被制度約束;司法的權威,應當來自
證據與程序。他說,台灣歷經了數十年民主化的艱辛歷程,才逐步建立起今日的法治體系
。但如今中華民國的司法,竟可以不依證據就作出裁量,可以「因勢利導」逕行推測或預
判,對人民不當限制權利與人身自由。
他重申,今日提出抗告,不是為了柯文哲個人,而是對司法權力行使的嚴正檢驗,因為當
司法失去節制,人民自由便可能在不確定中被侵蝕,當司法淪為臆測想像或權勢施壓的一
環,受害者將迅速擴及全體社會。柯文哲的抗告是為爭取正常的司法、是為了捍衛基本的
程序正義,會奮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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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柯文哲都可以叫橘子逃了
之前陳珮琪沒逃成功
7000萬畢竟只是小錢
合理懷疑柯文哲也會繞跑很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