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不只偵防車變砲房 彰縣昔爆色警與女毒蟲偵訊室上演活春宮
自由時報
2026/05/27 23:35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
彰化縣1名偵查佐與女嫌犯在偵防車上發生性行為震撼警界,直呼「偵防車變砲房」,事
實上,2013年彰化警方破獲竊車集團,逮獲36歲的「小花」等人,小花移送地檢署時突爆
料「刑警很好色,對我亂來」,警方調查赫然發現,1名偵查佐竟與小花在偵訊室上演活
春宮,檢方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後來該員以90萬元賠償小花,警方將其停職,惟
最終仍離開警界;這起「偵訊室變砲房」案當時震驚警界,與「偵防車變砲房」案如出一
轍。
當年因毒品及竊盜案被逮的女嫌犯小花,向檢察官指控稱,她在彰化縣警局偵訊室被1名
偵查佐性侵,並稱偵查佐跟她說,只要肯和他發生性關係,就只移送竊車案,不移送毒品
案,她只好在偵訊室和他嘿咻,豈知該員出爾反爾把兩案都移送。
警方調查發現,該員在縣警局地下室偵訊室內,利用筆錄作完、另一名員警離開偵訊室空
檔,向小花挑逗說:「妳胸部看起來很大,可以翻起來給我看嗎?」小花認為該員縱然色
膽包天,也不敢對她有逾矩行為,遂回以:「要摸自己過來摸!」不料該員竟關燈鎖門,
雙手伸入小花衣內摸胸,再拉下自己褲子,示意小花為他口交,並誆稱:「毒品這條不會
移送,等一下就可以走了。」小花遂配合進行性交,事畢才對小花說:「等一下送地檢署
交保後再打電話給我。」小花始知受騙。
警界人士認為,警察身分敏感特殊,一旦面對美色誘惑把持不住而身陷桃色糾紛甚至妨害
性自主,輕者丟官罷職,重則深陷囹圄,葬送前途太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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